进入老年模式 无障碍阅读
简体 繁體

首页 > 工作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嘉兴市重点实验室 (A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8- 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补齐科技创新短板,集聚和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开展高效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开放共享高质量创新资源,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根据《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嘉科合〔2025〕15号)和《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列统管理操作指引》(嘉科合〔2025〕46号),现就2025年嘉兴市重点实验室(A类)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本次申报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和新能源领域,择优列统5家左右嘉兴市重点实验室(A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嘉兴市重点实验室(A类)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原值达1000万元以上。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50%(依托企业独立申报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定位明确、研究领域和方向聚焦,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清晰,组织架构和管理运行制度科学合理。

(四)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一般应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五)重点实验室应设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由依托单位聘请。学术委员会成员由省内外本领域专家组成,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二分之一。

(六)以联合组建形式共同申报的,嘉兴市依托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应符合上述五项条件,并与共建单位有较好的合作基础与明确的职责分工,签订共建协议。共建单位不得超过2家。

(七)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请申报嘉兴市重点实验室(A类)的单位于2025年8月18日12:00—2025年9月3日12:00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嘉兴数智科技”(网址:https://kjj1.jiaxing.gov.cn/)-“办事大厅”-“平台载体”选择“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在线填报申报信息,申报类别“A类”,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于2025年9月5日18:00前通过系统审核推荐上报至市科技局。市属单位完成在线填报后,由市科技局直接审核。

(三)组织评审。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做答辩汇报,专家提出列统建议,列统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列入A类管理序列。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处:钱楚楚、赵耀,电话:0573-82159813

附件: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8楼 邮编:314050 电话:0573-82159809 传真:0573-82159810 邮箱:zjjxkjj@163.com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09003411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330400004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307号

技术支持:嘉兴市中科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