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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嘉兴市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7- 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壮大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把青年人才培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长期稳定支持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组织实施“青年科技人才专项”,作为公益性研究计划的专项。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负责人需取得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在嘉全职工作2年以上,并在嘉参加社会保险,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一)实施要求

申报主体应根据技术路线、指标、实施条件等情况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期限,项目统一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财政资助额度为15万元。立项后须与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各县(市)、嘉兴港区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实施,采取备案制的方式,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体系。

(二)申报限制

1.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项目实施期间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

2.同一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项目(含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资助项目)。

3.相同项目内容已申报过2024年嘉兴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4.项目承担单位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单位的,不再另行给予财政资助,项目承担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自行安排。项目承担单位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单位,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承担落实。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①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以及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有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②未及时完成年度经费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项目承担单位;③有科研信用不良纪录且还在处罚期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④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三)合作申报

申报主体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签订合作协议,并作为佐证材料上传。

(四)真实性承诺

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真实性承诺制。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登录嘉兴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kjj1.jiaxing.gov.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归口管理部门需对申报的项目材料准确性、完整性和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后提交。

3.附件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诚信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及在嘉兴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4)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上传签订的合作协议;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从发文之日起,至8月20日17:00截止。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联系咨询电话:

嘉兴市科技局:0573-82159860、82619009

南湖区科技局:0573-82838293

秀洲区科技局:0573-82719019

经开区经济发展部:0573-83604497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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