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无障碍阅读
简体 繁體

首页 > 工作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嘉兴市产业发展攻关专项和技术创新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12- 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聚焦推动本市重点产业链发展,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攻关专项和技术创新研究专项。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产业发展攻关专项

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农业、现代纺织服装)、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化工新材料、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光伏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能源)三个方向,充分发挥先进科创平台的引领作用,围绕破解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开展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在嘉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鼓励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攻关,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项目,必须联合企业开展攻关。

(2)申报主体已认定或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

(3)每个项目最高财政资助经费为100万元。由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3倍;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性质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自筹经费原则上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

(二)技术创新研究专项

聚焦全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和“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技术创新领域,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嘉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

(2)申报主体已认定或建有市级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不得申报。

(3)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每个项目最高财政资助经费为5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补助经费的3倍。

二、申报要求

(一)实施要求

1.申报主体应根据技术路线、指标、实施条件等情况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期限,项目攻关时限从2025年4月1日算起,一般不超过2年。立项后须与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和市科技局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一般不允许变更。

2.产业发展攻关专项和技术创新研究专项立项后财政资助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市本级财政资助经费首批拨付50%,剩余财政资助经费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拨付;对于市本级外的单位财政资助经费按照属地相关政策执行。

(二)申报限制

1.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上传在本单位近一年内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或三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项目(含其他市级及以上财政资助项目)。

3.企业作为牵头单位限报1个项目;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牵头单位限报3个项目。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①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以及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有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②不及时提交已实施项目《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估表》的项目承担单位;③有科研信用不良记录且还在处罚期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④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⑤纳入市级及以上部门科研诚信库的。

(三)合作申报

申报主体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签订合作协议,并作为佐证材料上传。

(四)真实性承诺

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真实性承诺制。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登录嘉兴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s://kjj1.jiaxing.gov.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5日。

2.归口管理部门(单位)需对申报的项目材料准确性、完整性和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后提交。

3.附件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诚信承诺书;

(3)专利证书、技术开发合同等佐证材料;

(4)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上传签订的合作协议;

(5)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或三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6)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项目的,需上传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提纲详见附件)。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从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00截止。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


联系咨询电话:

嘉兴市科技局:高新处 0573-82159816

成果处 0573-82159813

南湖区科技局:0573-82838293

秀洲区科技局:0573-82719019

嘉善县科技局:0573-84127163

平湖市科技局:0573-85060307

海盐县科技局:0573-86026763

海宁市科技局:0573-87235595

桐乡市科技局:0573-89398328

经开区经济发展部:0573-83604497

港区经济发展部:0573-85581710

附件:嘉兴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参考提纲).doc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8楼 邮编:314050 电话:0573-82159809 传真:0573-82159810 邮箱:zjjxkjj@163.com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09003411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330400004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307号

技术支持:嘉兴市中科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