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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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济发展部、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本市科技创新发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正式发布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项目类别。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大科技计划
【产业发展攻关专项】聚焦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三个方向,围绕破解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开展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单位。
(2)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的,须联合企业开展攻关,自筹经费原则上不低于财政补助经费。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补助经费的3倍。具体申报要求详见专项申报通知。
(3)支持政策: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
(4)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31日
(5)联系处室:高新处、成果处,联系电话:82159816、82159820
二、重点科技计划
【技术创新研究专项】聚焦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领域,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仅建有市级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2)申报要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补助经费的3倍。具体申报要求详见专项申报通知。
(3)支持政策: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
(4)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31日
(5)联系处室:高新处 联系电话:82159816
【社会发展专项】聚焦教育医疗、生态环保、交通水利、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以及相关重点行业技术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技术攻关。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企业等开展攻关。
(2)申报要求:根据技术攻关需求指南,开展技术攻关。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具体申报要求详见专项申报通知。
(3)支持政策:单个项目最高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
(4)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月15日
(5)联系处室:协调处 联系电话:82159200
三、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公益性研究专项】聚焦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以及优势学科发展方向,开展探索性研究。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事业单位等开展科研攻关。
(2)申报要求:专项分为财政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具体申报要求详见专项申报通知。
(3)支持政策:单个项目一般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月15日
(5)联系处室:规划处 联系电话:82159860
【软科学研究专项】围绕科技创新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改革创新、产业创新、重大任务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端智库等开展课题研究。
(2)申报要求:专项分为财政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具体申报要求详见专项申报通知。
(3)支持政策: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4)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15日
(5)联系处室:规划处 联系电话:82159860
四、其他要求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以及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有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
(2)不及时提交已实施项目《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估表》的项目承担单位;
(3)有科研信用不良纪录且还在处罚期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4)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5)纳入市级及以上部门科研诚信库的;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2.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有关科技政策规定执行。同一项目或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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