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嘉兴市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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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济发展部、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并推进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夯实基础研究,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据《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嘉科高〔2021〕12号)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嘉兴市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评对象
1.责任期满考核对象:2021年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A类)具体名单见附件1。
2.责任期后绩效评价对象:2019年及之前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A类),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考评方式
1.请应参加责任期满考核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对照责任书及《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准备好考评所需材料,并做好PPT介绍准备,时长控制在10分钟内;
2.请应参加责任期后绩效评价的重点实验室对照《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于10月27日前填报《2024年度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评价表》,填报路径:进入嘉兴数智科技平台(网址:https://kjj1.jiaxing.gov.cn/),选择“绩效评价-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栏目填写相应内容,上传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并准备好绩效评价所需纸质材料;
3.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参加责任期后绩效评价的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材料审核,检查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于10月30日下班前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并通过嘉兴数智科技平台上报到市科技局。市级重点实验室中依托单位为市直属单位的由市科技局审核;
4.考评以实地评审方式开展,依托单位为市直属单位的由市科技局开展实地评审;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分工,自行组织进行实地评审,评审结果(电子稿及PDF盖章件)于11月4日下班前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 张丽强 电话:82159813
联系地址:嘉兴市中南大厦825室
附件:1.2024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A类)责任期满考核名单.doc
附件:2.2024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A类)责任期后绩效评价名单.doc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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