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科技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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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指引,牢牢把握创新深化这一关键之举,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科技创新推动智造创新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嘉兴市创新指数为 236.2,继续保持全省第2位,提升幅度居全省首位。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3.45%,居全省第二。
一、2023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1.突出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塑造发展新动能。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牵头人的创新深化专题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打造长三角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聚焦创新深化5项晾晒指标和“315”科技创新体系13项主要指标,聚力六大专项行动,提出19项具体举措,确保我市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推进。二是推进应用型高等院校建设。推进嘉兴学院创建嘉兴大学工作。以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为基础的“校地融合发展 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区域创新生态链条”和以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校区)为基础的“打通创新资源国际链 以‘教科产城’模式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获得省创新深化试点。三是集聚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8名(居全省第三),入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8名(居全省第二),入选省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4个;报送省海外工程师225名,争取省财政奖补资金380.43万元(居全省第一)。入选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1家,获批省外国专家工作站2家。
2.突出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夯实创新主体地位。一是壮大创新性企业规模。推荐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761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757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43家(科技部公示数)、省科技小巨人企业12家、省科技领军企业3家。积极构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科技企业成长体系。二是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已实现规上工业百强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新认定省级研发中心111家、企业研究院28家、重点企业研究院4家。申报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6家、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家。开展“两清零一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市营收1亿元以上开展研发活动制造业企业达1972家、营收5亿元以上建立研发机构制造业企业达369家,实现动态清零。三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围绕企业关键技术需求实施“揭榜挂帅”技术攻关,已发布技术需求559项,实现揭榜220项。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双碳、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立项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2项,获省“尖兵”“领雁”项目立项31项。常态化开展院企银企双向对接交流活动14场,累计发布科技成果153项,签订院企、银企合作项目94个,签约授信金额达39.47亿元,基金投资额1200万元。
3.突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打造科技战略力量。一是全面推进高新园区建设。推进嘉兴国家高新区建设,突出亩均R&D经费支出、亩均税收“双亩均”指标,强化统筹协调和资源配置能力。嘉善高新区联合建设全国首个跨省域高新区挂牌运行。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嘉善县、桐乡市、海宁市顺利成为全国第二批创新型县(市),数量居全省第1位。二是大力引进共建创新载体。中电科第36所“电磁空间安全实验室”成功纳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布局。推进南湖实验室、中电科南湖研究院等示范科研平台建设,培育提升硬核科研力量,已建设或参建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乌镇之光超级计算机中心已纳入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序列管理,填补了我省国家超算中心空白。三是打造创新驱动示范走廊。加快科技接轨上海步伐,与上海科技交流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举办第一届沪嘉科技创新大会,揭牌成立“沪嘉科技协作联盟”。以亚太路科创带为核心区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制订了《南湖亚太路科技创新带建设规划》。推动“长三角(G60)全球科创路演中心”应用场景建设,今年已举办28场路演及交流活动。全市共举办长三角G60高能级平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论坛等100多场科创路演活动。
4.突出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一是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九条政策意见》,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积极开展创新载体分层分类评价,制定《关于提升科创人才平台能级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以评价结果为依据的平台资源投入机制。建立财政资金支持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制定《嘉兴市创新载体绩效评价规则(试行)》,其中年度资金的30%为创新导向资金,引导载体立足地方所需优化科研布局。二是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制定了《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创新九条改革意见》。“乌镇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管理”成功揭榜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牵头的创新改革任务;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双聘”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已全面启动校企人才共享试点。开创性地建立了新型研发机构“人才科创专员”制度,已选派两批次38名机关干部派驻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全流程协调、全方位服务。三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围绕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投、贷、保”联动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成功返投我市投资额6300万。嘉兴“构建贷保投联动机制实现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成功揭榜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牵头的创新改革任务。总规模50亿元的省科创母基金落地嘉兴,完成科技保险共保体招标工作,已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嘉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以创新深化为战略核心,以科技项目为牵引,以科技改革为动力,迭代升级“315”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高水平建设智造创新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实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完善科技工作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统筹协调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一体实施、政策体系一体集成、战略科技力量一体统筹,科技创新资源要素一体配置等,加强科技部门抓统筹领导和宏观管理的职能,提升协调解决全市科技创新领域关键问题的力度和效能。二是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强创新深化专题组及“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抓总作用,加快推进校地融合发展构建区域创新生态链条机制等2项省级创新深化试点工作,努力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格局,高质量完成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三是锻造科技干部队伍。坚持党建引领与科技创新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扎实推进科技先锋行动,推动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深入开展对理论和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全市科技系统建功竞赛、科技创新专题培训活动,市县联动深化“科技学堂”,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创新意识和履职能力。
2.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一是强化科技企业雁阵梯队。坚持“建链、补链、串链、强链”,持续强化科技型企业引育。推进规上企业“高新化”,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队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800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8家,力争新入库国家科技中小企业3000家。实施“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升级版,力争全市3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清零,5千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清零。二是提升企业研发平台整体效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巩固提升业龙头企业全球研发中心建设,推动新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2024年新认定市级研发中心150家、省级研发中心50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20家。三是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采取市、县联动立项和支持机制,实施市级重点研发计划30项以上、科技专项50项以上、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项目立项30项以上。
3.实施科创平台能级跃升工程。一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坚持全域统筹、需求导向,编制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形成市县联动、梯次培育的发展态势。推进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制定出台专项政策推动南湖实验室加快发展。依托我市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积极争创全省重点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二是推进高新区高标准建设。坚持“又高又新”发展定位,突出亩均R&D经费支出、亩均税收“双亩均”指标,引导创新要素向高新区集聚,加快推进全市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优化高新区季度监测指标体系,将规上工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占比等重点指标纳入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三是推进跨区域合作平台高质量发展。以亚太路科创带为核心,加快嘉兴G60科创走廊建设,发挥走廊重要节点城市作用,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共同体。加速科技全面接轨上海,举办第二届沪嘉科技创新大会,扩大沪嘉两地科技创新券互认领域及范围。加快推动国家科技信息资源综合利用与公共服务中心长三角分中心未来科技产业孵化基地落地运营。
4.实施科技人才创新赋能工程。一是打造科技人才力量。加强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进一步做好省海外工程师“引育留用”相关工作,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从农业领域向全产业领域拓展。二是构筑一流人才平台。完善科创人才平台分层分类评价体系,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人才平台评价工作。加快布局、建设域外孵化器,引进高层次科创项目300个以上。推进南湖青创城等青年创业平台建设,2024年,立足引进落地青年人才创业项目100个以上。三是推进人才体制改革。争创科技部人才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验区,在科技人才发展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推进省级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揭榜挂帅”改革试点,深化人才科创专员赋能新型研发机构机制。实施人才项目经费包干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自主权。
5.实施创新生态品质提升工程。一是全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以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创建为主抓手,加快健全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成果转化体系。依托已建创新载体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推进南湖实验室生物药物中试基地、清华柔电院柔性集成器件全流程制造中试平台等建设。二是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推动科技创新改革九条意见扎实落地。建设嘉兴科技殷勤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科技+产业智慧导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乌镇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管理》和《构建贷保投联动机制实现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2项创新改革任务。三是营造浓厚创新氛围。围绕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施行科创金融“投、贷、保”联动,推进“科融保”等科技金融数字化平台建设,积极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支持以科技孵化器、科研院所等为主体,发起设立科创基金,按照“孵化+投资”的模式,促进科创企业裂变发展。加快推进政策性科技保险试点。加强科技知识普及宣传,深化举办“科技活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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