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自筹)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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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经济发展部、港区经济发展部、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对科技管理决策的支撑作用,根据《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嘉科综﹝2023﹞9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自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根据前期软科学项目需求的征集,经筛选后,拟定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主题如下:
1.嘉兴科技史研究
2.嘉兴氢能源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3.嘉兴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研究
4.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研究
5.嘉兴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路径研究
6.数字技术赋能面向共同富裕的产业增值增效路径研究
7.嘉兴参与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共建的思考与建议
8.嘉兴绿色建筑发展和对策研究
9.大数据要素赋能嘉兴数字经济建设模式和路径研究
10.嘉兴市中药资源现状与可持续开发利用研究
11.纺织服装产业智能制造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12.嘉兴市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对策研究
13.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创新管理机制探索研究
14.我市“315”科技创新体系人才链布局现状及对策研究
15.关于我市外国专家工作站的建设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二、项目分类及经费
此批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为自筹项目,经费需各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登录嘉兴数智科技(网址:https://kjj1.jiaxing.gov.cn/)-办事大厅-公益类项目(软科学)办理,未在该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及申报用户需先进行注册。
(2)各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四、申报时限
2023年3月15日9:00开放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17:30,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人或项目申报单位要主动与归口单位联系对接,确保项目按时审核。
五、申报要求
1.申请承担市软科学项目的单位有以下几类:
(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
(二)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端智库单位;
(三)具备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其他单位。
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通过子合同形式明确与协作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2.承担市软科学项目的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嘉兴市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团队成员结构配置合理,且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其中,承担市软科学自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
3.请各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下载《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和承诺书,根据提纲内容编写并上传可行性报告和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1.近三年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但未验收通过(包括结题、终止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再立项支持或推荐其申报上级同类别项目,其中高校、科研院所仅限制项目负责人。
2.项目研究报告应涉及主要研究内容、现状分析、主要难点、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
3.项目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一)项目实施工作报告;
(二)项目研究报告;
(三)成果要报(简报);
(四)决策参考或政策、规划建议稿;
(五)获得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内刊登载等至少1篇;
(六)其他项目研究成果。
4.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1《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
联系处室:综合计划处
联系电话:82159860,82159805。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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