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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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人民政府、秀洲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发挥党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用
好科技奖励“指挥棒”,引导重大创新平台、高端人才团队聚焦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构建研、用、奖一体的完整体系,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2021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的标志性成果;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优先遴选“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先遴选助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按照《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1)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
四、提名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
(一)系统填报方式: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二)系统填报时限: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 年2月10日12时,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7日18时,请我市相关报奖单位认真对照《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 名规则》(附件1)进行系统填报,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三)市科技局公示信息提交时限:报奖单位于3月7日前填写《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单位提名)》(附件3),提交市科技局相关工作人员,市科技局将汇总所有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主管单位拟推荐提名函:市级相关单位、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报奖项目的把关,配合做好相关报奖提名工作。报奖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市属提名单位的主管单位于3月21日前向市科技局书面盖章提交《关于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拟推荐提名的函》(附件4)。
(五)提名书提名单位盖章页:公示结束后,市科技局将下载带有水印的提名单位盖章页统一盖章。各报奖单位于3月21日、22日领取盖章页原件或扫描件,领取后务必于3月24日18时前上传系统。
五、提名工作联系方式
(一)政策业务咨询:0571-89986571,0571-87054055
(二)系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三)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
监督电话:0571-87054143
电子邮箱:chengz@zjinfo.gov.cn
(四)市科技局联系人:
王陈燕 82159820,13758300693
孙吉妮 82685755,19844261663
附件5: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者主体责任的通知.pdf
附件6:2021年度省科技奖常见问答(0127更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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