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出台“人才强企”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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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创新人才驱动企业发展。近日,《南湖区“人才强企”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从人才、企业及机制创新三个角度,分别对南湖区现有企业人才方面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嘉兴市“人才强企”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的意见》两个文件内容进行了整合细化,制定了新一轮的“人才强企”政策。
新出台的《意见》包含了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等十大方面的内容。
在最为关注的“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方面,《意见》对补助发放的条件进行了修改:一是合同签约时间从过去的“5年”调整为“3年”;二是购房补助发放方式,由过去一次性补助到位调整为“按30%、30%、40%比例分三年发放”。此外,《意见》还进一步健全了人才服务机制,高层次人才来南湖区工作的落户问题、子女就近入学问题、疗休养制度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该《意见》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内容同样有所创新。《意见》指出,硕士研究生新进南湖区“互联网+”小微企业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认定将给予合同期内工资外津贴每月180元(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对新进南湖区小微企业工作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给予合同期内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新出台的《意见》包含了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等十大方面的内容。
在最为关注的“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方面,《意见》对补助发放的条件进行了修改:一是合同签约时间从过去的“5年”调整为“3年”;二是购房补助发放方式,由过去一次性补助到位调整为“按30%、30%、40%比例分三年发放”。此外,《意见》还进一步健全了人才服务机制,高层次人才来南湖区工作的落户问题、子女就近入学问题、疗休养制度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该《意见》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内容同样有所创新。《意见》指出,硕士研究生新进南湖区“互联网+”小微企业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认定将给予合同期内工资外津贴每月180元(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对新进南湖区小微企业工作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给予合同期内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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