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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嘉兴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6- 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嘉科高〔2021〕33号)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现就组织开展 2022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嘉兴市内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独立法人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特征,对已具有市重点实验室(A类)、省企业研究院及以上资质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

(二)具有稳定的人员和研发投入。拥有高水平研发团队,科研人员不少于5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三)具备良好的研发条件。依托国内知名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或境外知名高校院所、知名跨国公司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具有稳定的科研成果来源。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四)具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聚焦国家、省、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在前瞻科学技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化、人才集聚等方面具有明显成效,有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

(五)具有灵活的体制机制。实行政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理事会(董事会)决策、院所长(总经理)负责的现代化管理机制,构建需求导向、自主运行、独立核算、不定编制、不定级别的市场化运行方式,形成人员招聘自主化、薪酬激励市场化、收益分配企业化的引人用人机制。

(六)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科研诚信等方面的不良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申请单位于2022年7月22日前在嘉兴数智科技平台(网址:https://kjj1.jiaxing.gov.cn/,进入平台后选择“平台载体”—“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栏目)完成在线填报(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7054113、18367839279)。

(二)审核推荐。由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科技局分别对本单位主管或本地区申报单位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信用承诺书和审核意见后,推荐至市科技局,请于2022年8月2日前在嘉兴数智科技平台完成推荐工作。

三、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或认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袁伟、姚金忠;

联系方式:0573-82159818、0573-82619009。

附件 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docx

嘉兴市科技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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