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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嘉兴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9- 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号),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2020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联合检查事项及所需材料

1.企业自主填报的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情况;重点检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等证明材料。

2.是否存在违反《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

3.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企业登记事项检查。

三、检查对象

截止2020年8月30日止已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名单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上公告为准。市县两级各自检查对象数不少于3家。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实施

9月18日前,市县两级科技部门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发起双随机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共10个部门联合任务),待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确认邀约后,添加联合检查事项,完成检查对象抽取、执法人员抽取,并同步共享到执法人员执法手机终端开展检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形式开展,原则上要求科技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协同上门,采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结果通过掌上执法系统录入。

(三)检查结果公示

原则上要求 “双随机”检查结果录入后24小时内进行审核公示,提高监管及时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裴洁,联系电话:82159818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周卫荣,联系电话:82715965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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